【國際合作中心】教育部 115 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第一次甄選計畫

教育部 115 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第一次甄選計畫 相關時程如下:

一、教育部作業時程

1.  115 年 3 月 31 日前:各校提出申請補助計畫書。

2.  115 年 5 月 31 日前:教育部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二、教師申請配合事項

1.  請於 115 年 2 月 5 日前 通知國際合作中心,俾利協助開啟「學海系統」。

2.  需先取得 海外實習合作廠商之合作備忘錄(MOU)或實習合約。

3.  辦理海外實習學生甄選時,請留意學生語言能力及相關資格,須符合校內及教育部相關規定,學生條件將影響教育部計畫核定結果。

4.  鼓勵原住民及新住民二代學生參與本計畫;惟計畫通過後,實際執行名額須依原申請計畫內容辦理。

5.  計畫若獲核定,須於 116 年 10 月 31 日前 選送學生赴海外實習,實習期間須 連續至少 28 天(赴印尼實習須至少連續 25 日),不含來回交通時間,補助期限以 一學年為限。

6.  計畫主持人須於 115 年 3 月 5 日前 上傳實習廠商資料、選送學生名冊及完整計畫書,以利校內審查。

7.  國際合作中心將於 3 月 31 日前 完成校內計畫審查並辦理系統上傳申請作業。

三、教師評鑑加分說明

1.  擔任 計畫主持人者,每案加   2   分;若計畫獲核定,每案再加   1   分,最高    6   分。

2.  擔任協同主持人者,每案加   1   分,如計畫獲通過,每案再加   0.5   分,最高   2   分。

敬請有意申請之老師留意相關時程,提早規劃辦理。

相關資訊請參閱國際合作中心網頁:https://ct100.chihlee.edu.tw/p/412-1011-4752.php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國際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