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中心】115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第二次甄選計畫

115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第二次甄選計畫

 

教育部 115 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第二次甄選計畫 相關時程如下:

一、教育部作業時程

1.115年10月至11月間:教育部審查各校申請補助計畫書。

2.115年11月30日前:教育部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二、教師申請配合事項

   1.請於 115 年 8 月 15 日前 通知國際合作中心,俾利協助開啟「學海系統」。

2.需先取得海外實習合作廠商之合作備忘錄(MOU)或實習合約。

3.辦理海外實習學生甄選時,請留意學生語言能力及相關資格須符合校內及教育部相關規定,學生條件將影響教育部計畫核定結果。

4.鼓勵原住民及新住民二代學生參與本計畫;惟計畫通過後,實際執行名額須依原申請計畫內容辦理。

5.計畫若獲核定,須於 116 年 10 月 31 日前 選送學生赴海外實習,實習期間須 連續至少 28 天;赴印尼實習者,須連續至少25日,且均不含往返交通時間補助期限最長以一學年為限

6.計畫主持人須於 115 年 9 月 4 日前 上傳實習廠商資料、選送學生名冊及完整計畫書至學海系統,以利校內審查。

7.國際合作中心將於 9 月 30 日前 完成校內計畫審查並辦理系統上傳申請作業。

三、教師評鑑加分說明

   1.擔任 計畫主持人者,每案加 2 分;若計畫獲核定,每案再加 2分,最高 6 分。

   2.擔任協同主持人者,每案加 1 分,如計畫獲通過,每案再加 1分,最高 3 分。

3.計畫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因故未執行計畫者,將不予加分。

 

敬請有意申請之老師留意相關時程,提早規劃辦理。

相關資訊請參閱國際合作中心網頁:https://ct100.chihlee.edu.tw/p/412-1011-4752.php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國際合作中心,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