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中心】教育部函轉「教育部辦理110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主 旨: 檢送「教育部辦理110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各乙份,請公告周知,並推薦符合資格學生參加甄選。 

說 明:    
  一、 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10年4月20日韓教字第1100000046號函辦理。 
  二、 推薦符合資格優秀學子參加甄選,每校最多推薦1名,推薦人選及申請表件,請於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0年5月21前備齊應繳文件資料(如附件),送交國際暨兩岸交流處(綜合教學大樓4樓)。 
 
※若有意願申請「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辦理110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之本校同學,請於110年5月21日(截止日),請務必將申請應繳文件資料(簡章、合作學校名單、本獎學金申請表、報名表、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心得報告單及抵達留學國報到書)全數備齊,送交國際暨兩岸交流處(綜合教學大樓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