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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理科技大學「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計畫主持人常見問答

致理科技大學「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計畫主持人常見問答(Q&A

                                                                更新日期:2025/06/08

1. Q:學生的學籍與資格有何限制?

A:實習期間需具備有效學籍,且不得休學。應屆畢業生應於每年131日或731日前返國,以確保學籍有效性。若未依規定完成註冊與文件作業,將喪失獎助資格,並需與主持人共同返還補助款。

2. Q: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時,須注意哪些會影響學校行政績效評核的事項?

A:依據114年「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第7點規定,學海計畫行政績效評核的扣分標準如下:
(
)學校執行計畫疏失致學生權益受損,酌扣12分。

   ()未依規定申請變更實習機構,酌扣1分。

   ()未於學生出國實習前完成校內實習機構變更程序,酌扣1分。

   ()學校選送學生人數未達本部核定最低人數,酌扣1分。

      ()未於學生出國實習前1個月申請變更學生人數,酌扣1分。

      ()未於計畫執行期程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核結,酌扣14
                  
逾期60天以下扣1分、61-119天扣2分、120-209天扣3分、210天以上扣4

     ()計畫經費未執行或執行率未達80%,酌扣12分。

3. Q:實習學生出國的期限與條件為何?

A:實習期限(不含來回搭機時間)不得少於30(惟印尼不得少於28),最長為1年。學生(丙方)與主持人(乙方)需於核定次年1031日前完成出國手續並啟程。未簽約或未出國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4. Q:可以變更實習人數嗎?

A:僅限一次書面申請變更,且下修人數比例不得低於教育部核定人數;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將喪失獎助資格。

5. Q: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時需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A:必須依據教育部核定之計畫書內容執行,實習地點與領域不得任意更動。如有更動需求,須提前書面申請並經核准。

6. Q:何時須完成學生基本資料登錄?

A:主持人需於學生出國前2週內完成基本資料登錄,以利追蹤學生動向與安全。

7. Q:經費如何編列與核銷?

A:生活費參照教育部公費留學生支給標準。機票以經濟艙為原則。並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核銷。核銷需檢附原始憑證;生活費以領據方式辦理。

8. Q:計畫結束後需完成哪些報告?

A:返國後兩週內需完成核銷並依教育部學海成果報告格式上傳成果報告與實習心得。學生需依照校方指定日期參加心得分享活動。

9. Q:學生需配合什麼後續宣導活動?

A:學生需無償授權其實習紀錄(心得、影片、簡報等)供教育部與學校使用,並出席經驗分享會。

10. Q:若學生或主持人違規,學校可採取何種處置?

A:若違反校規或有損校譽之行為,經查證後可取消資格並依校規處分。獎助金須全數繳還

11. Q:學生是否可中途退出實習?

A: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中斷。若中途退出,需在退出實習後的30日內全額歸還獎助金,且未來不得再申請本校學海計畫。

12. Q:學生可申請幾次「學海」系列計畫補助?

A:每一教育階段(如大學、研究所)限申請一次,包括「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

13. Q:出國手續是否由學校統一辦理?

A:否,主持人與學生需自行辦理護照及簽證。

14. Q:如果因學分抵免問題無法如期畢業,責任歸屬為何?

A:學生需自行承擔責任。

15. Q行政契約份數為何?誰需保管?

A:實習學生出國前2週內須完成契約簽署,一式四份:學校(甲方)留存2份,主持人(乙方)與學生(丙方)各留存1份。如需詳細契約內容,請參考本校公告之「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行政契約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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