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中心】114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甄選公告
教育部114年度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第一次甄選計畫已開始徵件
教育部時程:
(一) 114年2月1日以前:各校上傳校內甄選辦法。
(二) 計畫主持人必須於114年3月7日之前上傳實習廠商相關資訊、選送學生資料及計畫書於系統上傳完成,以利校內審查。
(三) 114年3月31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請補助計畫書
(四) 114年4月至5月間:審查各校計畫書(包括初審及複審)。
(五) 114年5月31日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有意願申請計畫的老師,請準備及配合下列事項:
1. 請於114年2月10日前告知國際合作中心,將會為老師開啟學海系統的帳號及密碼。
2. 必須取得海外實習合作廠商之合作備忘錄(MOU)或實習合約。
3. 徵選有意願至海外實習之學生,請留意學生語言能力及相關資格,須符合校內及教育部辦法(如附加檔),學生能力與程度可能影響教育部核定計畫。
4. 請鼓勵原住民及新住民二代參加計畫,但若計畫通過,執行時須符合申請計畫之名額。
5. 本計畫若申請通過,須於115年10月31日前選送學生至海外實習(至少1個月,至多1學年)。
6. 計畫主持人必須於114年2月28日之前上傳實習廠商相關資訊、選送學生資料及計畫書,以利於校內審查。
7. 國際合作中心將於114年3月31日前進行計畫審查及上傳申請作業。
實習合約書注意事項:
依學海計畫辦公室最新要求,實習廠商合約書須包含職務內容、工作時數、待遇(薪資或膳宿供應)、保險及相關簽證事宜,合約書內容請參考「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 p34實習合作協議書(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