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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中心】教育部114年度第二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甄選公告


教育部114年度
第二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甄選已開始徵件

教育部時程:

(一) 114年8月1日至9月1日:各校上傳校內甄選辦法。

(二) 114年9月30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請補助計畫書。

(三) 114年10月至11月間:審查各校計畫書(包括初審及複審)。

(四) 114年11月30日以前: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有意願申請計畫的老師,請準備及配合下列事項:

1. 請於114年8月10日前告知國際合作中心,將會為老師開啟學海系統的帳號及密碼。

2. 必須取得海外實習合作廠商之合作備忘錄(MOU)或實習合約。

3. 徵選有意願至海外實習之學生,請留意學生語言能力及相關資格,須符合校內及教育部辦法(如附加檔),學生能力與程度可能影響教育部核定計畫。

4. 請鼓勵原住民及新住民二代參加計畫,但若計畫通過,執行時須符合申請計畫之名額。

5. 本計畫若申請通過,須於115年10月31日前選送學生至海外實習(至少1個月,至多1學年)。

6. 計畫主持人必須於114年9月5日(星期五)之前上傳實習廠商相關資訊、選送學生資料及計畫書於系統上傳完成,以利校內審查。

7. 國際合作中心將於114年9月30日前進行計畫審查及上傳申請作業。

實習合約書注意事項:

依學海計畫辦公室最新要求,實習廠商合約書須包含職務內容、工作時數、待遇(薪資或膳宿供應)、保險相關簽證事宜,合約書內容請參考「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 p34實習合作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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